商標注冊需注意六大事項
(1)申請注冊的商標需具有顯著性。
《商標法》第九條規定:“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商標在市場上使用時應能很明顯地讓消費者辨別其為商標而非裝潢或說明之類。不得使用禁用的文字、圖形等進行商標注冊。
(2)申請前先進行商標檢索。
《商標法》第十七條要求,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否則由商標局駁回申請。
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并從商標的整體結構、讀音和含義去判斷兩個商標是否相同、近似。商標申請不得與在先的商標權利發生沖突,否則不允許申請注冊,為了節省成本大家一定要在申請前進行檢索哦~
(3)文字商標用詞要注意!
文字商標是一種主要的商標形式,由于便于口頭稱呼和傳播,大多數企業都會首選文字作為商標注冊和使用。作為商標的文字不一定是具有含義的文字,但至少可以識讀。商標法規定不可使用國家領導人姓名、國旗國徽、官方標志、知名人物姓名、共有詞語、不健康含義詞語、民族歧視性詞語、邪教相關等文字進行商標注冊。